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总《关于推进“四个一万工程,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相关部署,结合我市工会系统全民修身行动,现就推进工会干部队伍优化行动,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以下简称“工会干部队伍优化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精神,立足中山实际,组织动员广大工会干部积极修身提素,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服务职工,加大依法组建工会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加大自身建设工作力度,做到感情上尊重职工,思想上贴近职工,工作上依靠职工,在为基层为职工面对面服务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工会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推进“工会干部队伍优化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级工会开展该活动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对市总机关开展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区碧群同志任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杜绮玲同志任副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伯良、黄哲明、副调研员李志民、梁炳权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杜绮玲,副主任:刘伯良、黄哲明,成员由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该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组长:杜绮玲,副组长:刘伯良、黄哲明、吴泽华、饶长春,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调研总结、督办落实,并具体负责工会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组长:黄哲明,副组长:冯勇,成员由保障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办落实、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三)劳资矛盾调解工作组,组长:黄哲明,副组长:冯勇,成员由保障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劳资矛盾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办落实、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四)网络宣传工作组,组长:刘伯良,副组长:伍月桥、覃立剑,成员由宣传教育部、办公室、组织部、保障工作部、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网络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办落实、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结合省总工会开展“四个一万工程”(组织万名工会干部下基层进企业,组建万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工资集体协商,组织万名劳资矛盾调解员队伍参与调解劳资矛盾,建立万名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形成微博群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深化工会干部队伍优化行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的深刻变化,全面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升和作风建设,把工会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和职工群众中,实现工会作用在一线发挥、职工思想在一线掌握、工资协商平台在一线搭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维权帮扶在一线开展、联系职工在一线深入、工作作风在一线转变、工会形象在一线树立。
(一)机关干部下访,着力解决基层困难。
为推进工会干部队伍优化行动,市总工会决定从2012年1月起,大力开展工会主席“开门接访察职工情、主动约访排职工忧”活动。市总工会班子成员和各个部门结合联系线点分片挂钩,并联系一家企业和一户困难职工,深入基层与各镇区、各系统工委会干部一起进企业访职工,提供面对面服务。
一是为企业职工办一批实事。1、实行送法上门,进企业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职工依法维权意识。2、送技术,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队伍的技能水平。3、送文化,加大送文艺、送图书、送电影下乡力度,结合全民修身,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修养。4、送安康,积极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安康保障计划,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5、送关爱,在企业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保证职工身心健康。
二是为企业解决一批难题。1、深入劳资矛盾突出的企业,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帮助其协调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组织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改革创新等,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3、指导企业工会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4、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各类职业介绍,大力促进劳动就业,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5、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职工队伍素质。6、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帮助减少职业危害,实现安全生产。
三是形成一批调研成果。通过组织工会干部深入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深入劳动关系矛盾多发、工会工作薄弱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面向企业一线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青年职工等,通过职工座谈、实地查看、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第一手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整理形成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的调研报告及对策建议。一是对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经验进行发掘、总结,形成带有普遍性、可学习借鉴的新鲜经验,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二是找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探索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四是打造工会义工服务品牌,推动帮扶工作出实效上水平。五是围绕“三提高三满意”理念,进一步创新劳动竞赛载体,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六是在调研基础上对网络时代开展职工思想工作的新途径进行有效探索。
(二)协商力量下沉,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以市政府发文要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不断充实工资集体协商一线力量,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扩面、提质、增效上取得新突破。2012年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要达到70%,其中落户中山的世界500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要达到100%。一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理论培训、案例教学和模拟谈判训练,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能力,着力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中协商代表“不善谈”的问题。二是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力度。通过上促下、上代下,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积极维护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着力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不敢谈”的问题。三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度,积极培育劳资双方协商求同、利益共享的社会氛围,着力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不愿谈”的问题。四是选树一批丰富多样、可学可鉴、生动鲜活的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群体。广泛进行宣传和推广,展示成果,提供借鉴,运用典型示范推动工作。
(三)调解网络下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劳资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行政村(社区)中,并逐步向规模企业延伸,努力实现“仲裁不出镇、调解不出村、协商不出厂”的工作目标,一是不断完善村级和企业调解网络,要求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都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努力把劳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监测、信息通报、应急处理等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劳动关系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三是强化工会律师团作用发挥。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在律师团工作中的比重,支持律师团成员加入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为解决重大劳资矛盾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围绕劳资双方最关心、劳资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密切沟通协调,多方凝聚合力,妥善处理各类新型劳动关系问题,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共促发展、共享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帮扶重心下移,切实做好惠民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市、镇区、村(社区)、企业四级帮扶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帮扶力量,牢固树立保障“底线民生”的帮扶工作指导思想,积极关注困难职工的生存和生活状态,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是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构建“五位一体”帮扶维权工作体系,提高帮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程度。二是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工伤探视等有效关爱职工的活动,在法律援助、生活救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方面,为困难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三是打造工会义工服务品牌。进一步壮大工会义工队伍,不断拓宽义工服务领域,建立具有开放性、兼容性和辐射功能的工会义工服务项目,推动工会义工服务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
(五)舆论关注下情,积极疏导职工情绪。
互联网已经成为不少职工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通过互联网了解、整合职工的诉求,树立工会良好的网络形象,是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开展工会网络宣传工作,一是要明确目标,形成在网络上宣传工会主张,弘扬社会正义,引导社会热点,服务职工群众,疏导职工情绪的工作格局,展示工会的良好形象,传递工会的有力声音;二是要组建队伍,按照“组织好、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的总体要求,建立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并把工会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吸收到网络宣传员队伍中来,对工会工作进行权威解读与评论,使职工群众加深对工会工作的了解;三是要重在引导,对于互联网上反映的职工群众关心的舆论热点以及网络突发事件,密切关注,及时跟进,通过互联网加强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产业工人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科学、理性表达个人意见,努力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舆论导向。
四、具体要求
(一)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工会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工会网站和和基层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宣传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好典型,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要把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党政领导的认可度、为职工群众办成的实事好事、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等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市总工会将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并把开展这一活动的成效纳入考核范围,作为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总结转化成果。要将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调研成果,适时予以总结推广,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实际成效,增进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各镇区(系统)工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结合本镇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16日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中山市总工会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