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总工会,各工委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工作岗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站在维护广大职工健康权、生命权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同级党委政府、企业行政做好防疫宣传工作,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团结动员全市职工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科学应对疫情,引导职工落实防护防控措施
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职工,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职工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按照科学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职工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去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的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有感冒或流感症状的人,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等;引导职工日常勤洗手,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自觉配合接受检测等,一旦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应尽早就诊。同时,要引导职工督促身边亲友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要协助企业设置专门的隔离场所,加强落实广大职工的健康防护措施,在工作场所配备体温计、消毒物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加强工会服务,主动关心关爱基层一线职工
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已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病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各级工会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互助保障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密切关注职工动态,注重人文关怀,引导企业科学理性对待有疫情地区回流职工,妥善安排回流职工的工作生活和防控工作。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疾控中心、医院做好参加防治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以及交通、环卫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防护工作,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医院保障一线防治医务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必要的营养配餐,保证医务人员每天工作所需要的营养摄入量。工会可根据实际,安排专项经费为医务人员和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强对本地区其他领域例如为保证疫情防控医用器械需求加班加点的医疗卫生器械生产企业职工的关爱,做到关心慰问职工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四、注重宣传引导,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
各级工会要广泛宣传在疫情防控一线日夜奋战的职工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大无畏的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舆论氛围,形成万众一心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密切关注卫生健康部门的疫情信息发布,加强防控政策措施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协助澄清事实,引导干部职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表率。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法律服务,对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好因疫情不能休假以及因疫情未能及时复工等情形下职工的各项权益,督促企业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粤人社明电〔2020〕13号)精神,落实好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困难等情形的,工会要做好职工的教育疏导工作,通过协商等方式预防化解劳动争议,坚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成立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率先垂范。要建立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情况,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
中山市总工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