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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中山市第五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编辑:总工会管理员

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以下称“律师团”),自2010年9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打响了工会法律服务品牌,深得企业、职工和社会的好评。为进一步扩大律师服务平台,发挥法律工作者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的作用,经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律师选聘中山市第五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团主要职责

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主要职责包括:对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调处重大劳动纠纷;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集体协商;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开展职工和企业的普法宣传教育;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中山执业3年及以上,执业以来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协调议事能力;

(四)热心为职工和工会服务,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律师团的组成

法律师团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律师中择优聘用。其中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人选在律师团成员中推选,由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聘任。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

四、报名方式

填写《中山市第五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于3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sghbzb@126.com。

联系人:刘凡,联系电话:88322826。

 

 

附件:

中山市第五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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