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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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申请指引

编辑:总工会编辑

1、火炬开发区总工会、各镇街总工会,各系统工委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对辖下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动员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2、有意申报省市级“职工书屋”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屋建设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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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炬开发区总工会、各镇街总工会,各系统工委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填写好《中山市“职工书屋”创建单位汇总表》,并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4、市总工会对各单位推荐省市级“职工书屋”进行审核评定,并对获得年度新建省市级“职工书屋”将赠送价值2000元的书籍。

5、“职工书屋”按全总要求采取挂牌管理。全总“职工书屋”示范点由省总工会统一制作并挂牌。经审核达到标准的省市“职工书屋”自建点由市总工会按要求统一制作挂牌。


中山市“职工书屋”创建单位汇总表.doc附件下载

中山工宣〔2022〕3号 关于开展2022年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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